【奇案录之血蝴蝶】(3-4)

    的事?。

    他呆了。

    当就点点

    郑旭安眉心蹙

    良久才稍为平服来。

    章:只为故来。

    只听得孟「哇」

    这是郑旭安次见到孟琴。

    过了好阵子,他才回过神来。

    『你就是孟琴?。』郑旭安问。

    郑旭安犹豫了会,终于点点

    此时,僕两已互相抱痛哭起来。

    郑旭安把盈琴带到床前,缓媛把揭开。

    心想:世间的事就是这样,往往是之间。

    『她是小女子的贴身丫鬟宁。』这次到孟她回话了。

    此时,怜月的身已有遮掩,在床只现身体廓。

    『是。』女子和站于她身后的婢女微微欠身,不亢不卑回答。

    『你如何得知王府事了?。』郑旭安尽力用严肃的态度追问。

    他肯定自己与立于他前的女子素昧平,然而这种奇怪的感觉挥之不去。

    郑旭安看在裡,不期然想起当他目睹妻子惨的景况,顿时起了怜悯之心。

    的声,接着身躯堕,在她身后的宁快步前扶了她把才没有让她昏倒。

    而郡是乘她自己的车回府,孟琴即使从后赶来也绝无时间可以手,就打消了疑虑。

    『郑捕,我与郡多年,无论如何,也想见她面,请郑捕通融。』之后,深深揖。

    倒不是因为孟琴的清丽外貌,也不是因她的泪不断夺眶而的楚楚堪怜,而是那份似曾相识的感觉。

    『我知道郡昨晚曾到过你家,她是在什么时候离开的?。』因孟琴在啜泣,回答的是立于身后的婢女。

    『孟小姐,不复,你也不要再如此难过。官府定会把凶手缉捕归案,还郡道。』孟琴仍在啜泣。

    孟,道:『琴虽于斯,长于斯,但可能那些案时,琴仍年,确曾听闻有提及。也许家父

    』孟愕,问:『郑捕何以有此问?。』『孟小姐你看看这牆……。』郑旭安把孟琴等带到那蝴蝶之前。

    『这……。孟小姐,郡遇害,姿有点狼狈,恐怕有些不便。』说罢,郑旭安才觉自己对孟琴的称呼不知不觉竟由「你」

    变成「孟小姐」,心想:也许是她与郡的关係匪浅,可能也认识冀王爷,所以在除她与命案有关之后,自己不由不收歛起当官差的气焰,转而客气起来。

    『小女子和郡颇有,而且住得很近。王府都认识。府现郡事后,除了报官,也前来告知……。』至此,孟琴又啜泣起来。

    本来,孟琴如此快就得知好友遇害并赶了过来令郑旭安觉得可疑,但郡确是在戌时回府的,而且从案现场衣裳,看来可以肯定是刚回寝室就遇害了。

    『郑捕,可否让小女子见见郡……。?。』郑旭安听到她称自己「郑捕」,心有点奇怪,可是回心想,这可能是她从把守王府外的捕快口得知他姓氏的。

    『郡是在黄昏时造访的,和小姐起用了晚膳,约在戌时离开返回王府的。是小婢自送郡王府的车的。』『你是谁?。』郑旭安对这婢女贸然回答有点不快。

    的声,道:『何此言?。』孟琴道:『郡在晚膳多喝了两杯,有点不适,我本劝她在舍留宿,她执意不肯坚持要回府,如果当时我坚持挽留,她就不会……。』郑旭安点回

    『听说你与郡是好友,她在你家可曾和你谈过什么?。』孟琴先把脸的泪,回答道:『都是些闲话。』略顿了,又啜泣起来,说:『都是我害了她……。』郑旭安「哦」

    『因仵工尚检查郡的遗体,孟小姐心要有所准备,不然……。』『小女子明,郑捕放心。』郑旭安见她如此坚决,就不好再阻挠,于是引领孟进入了怜月郡的寝室。

    『是我对不起她,要是昨晚我不让她回来……。郑捕,如果有什么事琴能忙可替郡找回道的,定竭尽所能……。』郑旭安沈思了会,问:『郡前可曾提过有关「蝴蝶」

    这宁可以在女话前为回话,而孟琴毫无斥责之意,可知关係密切,非单止于僕,当又不便追问,心裡就先记了,据王府的管家曾向他说是在戌时刻左右回到府的,心计算了王府与平阳的距离,时间与这宁所说的吻

    孟琴定神凝望了牆已完全变黑的勾勒,脸浮现些许不解神,接着,问:『这是凶手留的?。』『应该是。』『那岂非自曝他是谁?。为什么他要这样?。』『可能是寻仇,也有可能是凶手有意张扬来夸耀。当然也有可能是故疑阵惑官府,让咱们循错误方向追查。据说年前曾有犯了多宗案的凶徒也是留蝴蝶作为标记的,至今仍逍遥外,孟小姐可曾听闻?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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